卖房买卖双方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几点:
1.买卖双方的名称、住所;
2.房屋坐落的地址、面积;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房屋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6.房屋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户口迁移问题;
9.维修基金的处理;
10.物业管理费的结清责任;
11.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
2.调解
这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
4.诉讼
诉讼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1.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明确表示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就违约责任等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