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律师费用需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3-01-1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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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给律师费用需要注意的事项是应充分考虑律师所耗费的工作时间、案件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进行收费,律师应当列明收费事项、在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等。
一、
给律师费用需要注意什么
给律师费用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律师收费要考虑到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向委托人充分披露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信息,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
3.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改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二、
律师收费有哪些种类
律师收费有下列三种:
1.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
2.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3.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找法网提醒,下列情况不适用风险代理: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三、
律师收费的特点
找法网提醒您,律师收费有如下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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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的律师官司输了,律师费用怎么给?给多少?
<p>败诉方一般要承担诉讼费,诉讼费不包括律师费在内,律师费通常都是由委托律师的当事人自己承担的,败诉方不需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都是需要承担自己的律师费。</p><p>《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p><p>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p><p>《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p><p>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p><p>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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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给诉讼需要多少费用
法律分析:起诉的律师费用是多少钱?金额不一定。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