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吗
更新时间:2023-03-06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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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委托书一般不需要去公证处办理,但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更具法律效力和可信度,委托代理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内容出自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等。
一、
委托书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吗
委托书一般不需要去公证处办理。
我国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二、
如何写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写委托书符合以下条件有法律效力:
1.订立委托书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委托书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委托书的双方当事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4.委托书处理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三、
委托书公证费用多少
委托书公证费用是200元每件,其它委托公证需到公证处详细咨询。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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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证是否需要本人去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br/>
1、申请的公证机关应当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br/>
2、提出申请,除需要公证当事认定身份证明材料,还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材料以及授权委托函;<br/>
3、其他注意问题。<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br/>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br/>
第六条<br/>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br/>
第二十六条<br/>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委托人办理公证书,被委托人要同时去公证处吗?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br/>
1、申请的公证机关应当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br/>
2、提出申请,除需要公证当事认定身份证明材料,还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材料以及授权委托函;<br/>
3、其他注意问题。<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br/>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br/>
第六条<br/>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br/>
第二十六条<br/>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办房本面签业主去不了,办委托书的话本人需要去公证处吗?
房屋委托公证办理需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共同到公证现场,带上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签署一定的的同意意见书。被委托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具有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br/>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br/>
第三十条<br/>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