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委托书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2-11-07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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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证处委托书的办理需要到委托人的住所地或者委托行为的发生地去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书必须是基于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产生的,委托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不予公证。
一、

公证处委托书怎么办理

  公证处委托书的办理,需要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二、

公证处委托书多少钱

  公证处委托书的价格如下:

  1.证明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2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收取0.2%;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0万元—1亿元部分,收取0.0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万元—10万元部分,收取0.6%;10万元—100万元部分,收取0.4%;100万元—300万元部分,收取0.2%;3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取0.1%;5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

  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公证处委托书

三、

公证处的设立条件

  设立公证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找法网提醒,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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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公证处写一份委托书怎么办
对于如何撰写公证处的委托书,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和具体的委托事项。若委托事项简单,只需明确委托事项、期限和权限,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即可。如果涉及财产处分、诉讼代理等重大事项,建议您详细列明委托权限和期限,并经双方严格审核后签字。最后,将撰写好的委托书提交至公证处,按照公证处的流程进行核实、签字和盖章等手续。请您保留好公证书的原件和副本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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