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借款合同在不违反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
1.公司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2.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骗、胁迫现象的;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协议只有借款人签字一般是不可以的,原则上来说,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明能够证明双方已经交付了借款的,也可以认定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款合同包含有如下内容:
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找法网提醒,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民的贷款应是人民币。
2.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
3.借款金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须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4.借款用途。必须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贷款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有权监督。
5.借款期限。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情况,按贷款类型协商议定,严格履行。
6.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须在借款合同中规定。
7.还款。
8.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