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成立的形式要件
更新时间:2022-11-01 08: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嘱成立的形式要件即订立遗嘱的形式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我国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口头遗嘱订立时的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
遗嘱成立的形式要件
遗嘱成立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找法网提醒,我国存在6种形式的遗嘱:
1.自书遗嘱,要求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得打印而成。
2.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意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3.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同代书遗嘱一样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4.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是只有在紧急关头才可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具体可咨询相应的公证机关。
二、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哪份遗嘱为准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
遗嘱无效条件包括哪些
遗嘱无效条件包括如下几个,只需要满足其一即可:
1.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4.遗嘱被篡改的。
5.伪造的遗嘱。
6.遗嘱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遗嘱不成立和遗嘱无效的区别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和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立遗嘱给了孙子遗嘱成立么
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
遗嘱上按指纹能否成立遗嘱内容
遗嘱内容主要是写明对财产的处理,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写相关的内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打印的遗嘱需要当事人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是他人代书,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