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11-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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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意思是用人单位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我国还有其他两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度只能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用人单位,而且要经劳动部门批准。
一、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什么意思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意思是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找法网提醒,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

综合工时超时加班费怎么计算

  综合工时超时加班费的计算要看该加班时间性质如何,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应依照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综合计算工时

三、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注意事项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实行综合工时制仅适用特定行业的用人单位,而且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2.综合工时制度仅是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方式,并不能因为实行了综合工时制,就剥夺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3.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手续,擅自用综合工时制的属于违法行为,综合工时制无效,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按标准的工时计算。实务中,很多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度,但是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这种综合工时制是无效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依法按法定的标准工时计算。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要计算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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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工作制加班费怎么综合计算?
法律分析:加班费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数作为加班费的基数,此外还可以以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基数。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定:1、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则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2、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员工在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法律分析:劳动法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休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劳动法》中加班费的算法: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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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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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你好,可以和法院进行协商解决
彬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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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钱肯定不可以啊,你直接可以去投诉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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