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基金可以是由责任人来偿还。如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对受伤人员进行治疗,而治疗的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可以向责任人追偿。找法网提醒,补助金额超过标准的,经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确定,一次性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其他资金。
社会救助基金有如下意义:
1.可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总体上造成贫困的原因是社会因素大于个人因素,因而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社会救助是其不容推卸的责任。建立社会救助基金,则有助于避免陷入贫困的人在贫困中越陷越深,保障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
2.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安排的目的是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求适度平衡。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通过对社会财富的二次、三次分配来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救助的现代价值观念是在解决社会救助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基础上确立的,其核心是“困难群众有要求和接受社会救助的权利”。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基金,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生存风险,则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