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时间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3-02-27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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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时间最长是二十日,即对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其他一般情况是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有警告、罚款、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三种处罚措施。
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时间是多久
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时间一般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最长可以拘留不超过20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二、
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有哪些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有如下几种情况: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6.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7.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即指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找法网提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1.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
2.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3.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
4.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
5.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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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拘留多久?
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规定: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即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br/>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四项寻性滋事拘留几日?
治安拘留的标准相关规定如下:
一、受理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
(一)传唤
1.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 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二)询问
1.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 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
1.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 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3.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4.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扣押
1.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的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2. 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应查点清楚,当面开列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3.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做他用;经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
(五)鉴定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和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三、决定
(一)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有证据能够证明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二)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
(四)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五)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六)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七)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记入办理治安案件期限。
四、执行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应提出担保人并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四)担保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说我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但要被拘留吗
对于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我国规定了以下处罚种类:
1. 警告;
2. 罚款;
3. 行政拘留;
4.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