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2-12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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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强制法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履行确有困难的;第三人确有理由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及扣押财物等。
一、

行政强制法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强制法中止执行的情形有: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二、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中止

三、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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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强制执行的情形,是什么
中止行政强制执行有下列情形:履行确有困难的;第三人确有理由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br/>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br/>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br/>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br/>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br/>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br/> 第四十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br/>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r/>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r/>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br/>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br/>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
中止行政强制执行有下列情形:履行确有困难的;第三人确有理由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br/>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br/>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br/>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br/>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br/>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br/> 第四十条<b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br/>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r/>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br/>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br/>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br/>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强制法中止执行有几种情形
可以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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