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时非婚生子女的处理方式:按照婚生子女进行抚养权确认。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由父母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找法网提醒您: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
非亲生子女能解除关系。非亲生子女关系一般是指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方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