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更新时间:2022-11-1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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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办户口迁移需要的证件和材料有入户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离婚证等资料,离婚不一定要办理户口的迁移手续,当事人还可以另立门户或者不迁出户口。
一、
离婚办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离婚办户口迁移需要下列证件和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5.离婚证。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顺利办理。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先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的证明,最后才能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二、
离婚迁出户口是必须的吗
离婚迁出户口不是必须的,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除了迁出外,还有如下方式:
1.另立门户
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作为条件的,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需要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3.不迁出
找法网提醒,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三、
离婚迁出户口需要以前户主同意吗
离婚迁出户口不需要以前户主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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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迁移至男方户口所在地需要那些材料
女方户口迁移至男方户口所在地时,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材料。同时,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迁移申请,并可能需填写相关表格。在办理过程中,如遇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补充或更正。此外,不同地区的户籍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重庆区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迁户口需要的证件及流程:
1. 当事人或户主需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登记的申报。
2. 若由农村迁往城市,需准备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前往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3. 公民若迁往边防地区,必须获得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
户口迁移流程:
1. 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前往迁入地和所在地办理准迁证。
2. 在迁入地派出所确认户口嵌入,领取新的户口本和户口变动单。
3. 携带户口变动单前往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