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1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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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格权侵害证据有被侵权的行为、继续侵权的证明材料、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明材料和不良后果等。侵害人格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一、

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些

  人格权侵害证据有:

  1.被告何时何地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在什么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

  2.被告是否继续侵犯其人格权的证明材料;

  3.如因侵害原告精神损害而治疗并留下后遗症,应提供与人身赔偿案件相同的证据。如医疗诊断、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文件,以及因误工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

侵害人格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在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或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4.赔偿损失。

侵害人格权

三、

什么情况下构成侵害人格权

  找法网提醒你,下三个要件则构成人格侵权:

  1.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2.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

  3.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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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侵害证据有哪一些
侵害人格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人格权受到他人侵害,侵权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侵犯人格权的行为,即侵犯民事权益,侵权人需承担相应责任。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治安处罚;若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隐私权等。此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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