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2-08-26 11: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债是具有严格的相对性,除此之外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进行履行债务等,而且第三人是与债权人无关的。
一、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样的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找法网提醒您,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二、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最主要区别是行使条件不同,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行使的。而撤销权是在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时,撤销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

三、
可以成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的权利
1.债权。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偿还请求权、由于侵害财产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2.物权及物上请求权。如所有物还请求权、土地妨害除去请求权、债务人对第三人财产上存在的担保物权等。
3.形成权。合同解除权、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买回权、抵销权以及对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和变更权。
4.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
5.诉讼法上的权利或公法上的权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处理债权人代位权问题,通常采取法律途径,如诉讼或仲裁。选择方式时,需考虑证据充分性、成本效益及执行效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债权人代位权怎样行使呢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条件:
1.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方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是:
1.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这导致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2.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此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3.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4. 若债务人的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债务人破产,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