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生态环境损害情形需要赔偿
更新时间:2022-11-1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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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需要赔偿的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形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等情节严重的情况。不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情况即涉及人身损害、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况。
一、
哪些生态环境损害情形需要赔偿
下列生态环境损害情形需要赔偿:
1.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2.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
3.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各设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具体情形。
找法网提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可以请求赔偿下列费用: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费用;
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
不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情况
下列情况不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1.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
2.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

三、
损害生态环境可能构成犯罪吗?
损害生态环境可能构成犯罪。损害生态环境符合下列构成要件的时候即构成犯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2.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原有规定作出修改,本罪从结果犯演变至行为犯,从过错责任原则到带有严格责任性质的过错推定原则,从过失犯到承认存在间接故意的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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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哪些损失和费用
侵权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为依据评估报告确定。有修复期间生态环境损间服务功能丧失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者应赔偿哪些损失和费用?
法律分析:环境侵权责任人要承担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因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修复生态环境产生的费用、行政处罚的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