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种情况

更新时间:2022-11-13 10: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种情况是要约人有确定承诺的期限或者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得撤销的情形。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有具体的内容等。
一、

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种情况

  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种情况是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要约一般是可以撤销的,同时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二、

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合同人,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也就是说通过要约的内容,人们能够知道是谁发出的要约。

  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但这种意思表示需有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其外在表现形式为要约人主动要求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这是指要约的内容明确、全面,受要约人通过要约不但能明白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愿,而且还要知道未来订立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一些主要条款;

  4.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一经到达受要约人,在法律或者要约规定的期限内,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或者变更起要约。

要约不得撤销

三、

要约承诺生效时间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找法网提醒您,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062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之前撤销要约,合同有效吗?
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
要约人撤销要约,但是受要约人不知情,这时要约还有效吗?
你好,需要看要约人如何撤销的,如何送达的。
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特别情形指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要约人已经答应撤销要约了吗?
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
要约收购可以撤销吗?公司要约收购一般可以撤销吗?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
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承诺撤销和要约撤销的区别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
受要约人已对要约做出承诺可以撤销吗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
企业口头辞退,不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建议先行协商,实在不行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长春交通事故轻微伤请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目前交通事故律师一般均是采取先办案,后收费,可以垫支诉讼费和鉴定费,按赔偿款的比例收费。收费比例一般是10%-15%,赔偿金额较大的案件收费比例是6%
我是河北石家庄的想申请廉租房不知道该怎么走程序
1、申请廉租房的流程:(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前往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社会
我绍兴越城区的医保?
法律分析:不同城市的医保细则、分类等可能有差异,具体的使用规则可能不同,建议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电话:12333详细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关于购房问题。他宣传图纸包括公众号楼道里都是有瓷砖的,但是交房的时候没有
购房合同怎么约定的,购房合同中的面积跟您实际有出入吗?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赠与多少面积吗?如果有,您可以委托我们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