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抵押有哪些方式

更新时间:2022-08-0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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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债权的实现方式有三种,分别是折价的方式清偿、拍卖的方式清偿、变卖的方式清偿,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抵押有六种方式,分别是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权利抵押、财团抵押、共同抵押和最高额抵押。
一、

抵押债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抵押债权的实现方式有以下几种: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找法网提醒您注意,采用折价方式,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二、

抵押有哪些方式

  抵押有以下几种方式:

  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

  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

  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

  4.财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5.共同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6.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债权抵押

三、

抵押的特征

  抵押具备如下特征:

  1.抵押属于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2.抵押属法定担保物权。

  3.抵押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4.抵押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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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