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的时限以及延期审理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2-07-19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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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延期审理的时限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来确定,如民事案件,一审的延长期限是六个月,如果是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不超过一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两个月。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等。
一、
延期审理的时限
延期审理的时限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1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2个月;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9个月。
二、
延期审理的情形
延期审理的情形: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延期审理。
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三、
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
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在于: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
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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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延期审理的情形和期限
延期审理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审理。
当事人提出延期审理请求,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已经确定开庭的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法律规定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
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