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纳税对象,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更新时间:2023-07-07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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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使用税纳税对象是在县以上城市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根据城市的规模及所处区域有所不同,如大城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1.5元至30元,小城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0.9元至18元,而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0.6元至12元。
一、
土地使用税纳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纳税对象是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因此如果土地的地址在非开征地区城镇的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二、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找法网提醒您,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三、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有如下内容: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4.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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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土地谁是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一般而言,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土地权属未定的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者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
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环节
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方式
我国土地性质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国有土地的取得分为划拨和出让,若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在转让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