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进入失信名单的情形,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
更新时间:2022-07-2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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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被执行人进入失信名单的情形主要是指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逃避履行各类生效文书为其确定的义务,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包括限制其部分高消费,限制其办理信用卡,限制其担任高管等公司重要职位,对其强制执行。
一、
被执行人进入失信名单的情形
被执行人进入失信名单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主要是指政府对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对其强制执行,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会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票、应收账款等财产;
(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4)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5)限制出入境等。

三、
被执行人进入失信名单需要注意什么
被执行人进入失信名单时需要注意应当记载和公布下列信息: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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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的影响,有哪些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受限多。应尽快履行法院判决或债务,以解除限制。若无法一次性偿还,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同时,应遵守限制消费令,避免违规行为导致法律后果加重。
你好,请问一下。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
一,依法主动解除。
1.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被执行人员从限制高消费名单中移除。
2. 原法院裁决错误,经被执行人通过申请法院再审委员会再审、上诉、检察院申请抗诉、重审等措施后,推翻原法院裁决的,原法院应将被执行人从限制高消费名单中移除。
二,依申请被动解除。
1. 原被告当事人达成谅解。此种情况基本是双方达成履约计划的共识或原告以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可以更好的进行还款或履约。
2. 被执行人提供了足够的第三方担保并提供了履约的详细计划,人民法院根据判断,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不但没有风险,反而更有利于被执行人更快地完成履约义务,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而进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