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配的方式是: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房产分割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1.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
2.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
3.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后的离婚房产的分配要分两种情况:
1.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得到一套房。是属于婚前一方的房产,然而在婚后因为拆迁的缘故,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取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而且还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的差价的。在这种情况下,获得这个安置房是属于个人房产的置换,因此本应该属于谁的产权就是谁的产权。
2.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获得含有补偿差价的安置房,如果是拆迁之后获得一套安置房,但是换取这套安置房和之前被拆迁的房子之前有差价,而且是以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出资结清的。那么在这种情况来说,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