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有效期是三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且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办理临时身份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找法网小编提醒您:根据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的使用范围仅限用于办理乘坐飞机、车船和投宿旅店手续时使用。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