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因使用赠品造成的损失,商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赠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有权请求商家更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那么赠与产品属于捆绑销售,可以视为销售。
因使用赠品造成的损失商家需要承担责任。找法网小编提示:消费者因为使用奖品、赠品、换购产品造成损失的,经营者不能以奖品、赠品、换购产品为由,拒绝赔偿消费者因使用该奖品、赠品、换购产品造成的损失。
根据《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八条的规定,网购平台的经营者提供的赠品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经营者不得以赠品属于免费提供为由主张免责。消费者有取得货真价实的商品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合约定的品质,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
是否视同销售应分情况分析:如果是促销,赠品当然就应当计入销售费用处理,同时做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即可;如果是捆绑销售,赠品赠送其实就是产品销售,就应当直接作为销售收入,不再是视同销售,也就是说将总价款在销售和赠品之间进行合理分拆,分别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即可。
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商家也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责任。找法网提示: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不可侵犯的权利。即使是附赠品,也应当具备合格、合等级、合约定的品质,商家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假冒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赠品属于经营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产品,与销售的商品一样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
商家提供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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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根据事件发生性质去做判定,必要时需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首先,甲方隐瞒其授权其他商家售卖产品事实,授予你独家代理资格,属于欺诈行为,你有权撤销合同,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详情可电联。
这是有责任的
你好:应当提供的,,,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你好,户口办理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法律关系是: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