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工资追回期限
更新时间:2024-06-22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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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主要介绍了多发工资追回期限、工资追回适用情形以及工资追回的法律依据。如果你遇到多发工资的情况,需要了解如何追回,本文将为你提供详细的解答。
一、
多发工资追回期限
1.如果职工已经离职,那么多发工资的追回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
工资不发争议时效
1.可以要求发放工资的时效是一年。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那么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的时间,那么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5.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
6.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那么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7.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那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
工资追回的法律依据
1.对于工资追回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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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多发问题
1、给员工多发了工资,如果金额不大的话,可以与该员工取得联络,协商退还多支付的工资。
2、多发的工资比较大的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离职后工资多发不退还,如果金额较小,通常用人单位不会予以追究,如果金额较大,用人单位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劳动者支付不得当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多发工资追回期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劳动法关于工资发放时间没有规定,具体的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约定不能违反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原则。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