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子女长大是会结婚的,结婚的的时候往往是需要房子的。有些父母会想着直接在本来有的房子上加上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父母房产加子女名字新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只能通过赠与或交易的形式。
如以赠与的手续来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额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3,其中所需公证费用契税都相应按照评估价值1/3计算,按照目前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将不动产赠与自家儿孙,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但《赠与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赠予还涉及到以后房产出售时要上交房产评估值20%的个税,银行贷款由监护人进行偿还;
如果用“交易”方式来处理,就不需要进行公证,可省去公证费用,但要增加一笔交易费用,采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还清贷款,但是最大的好处是自己申报交易价格,也不用支付房产评估费。
办理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有两种流程情况,一种有房无贷,正常办理;第二种有房有贷,先在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后,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二)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三)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依旧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四)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五)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六)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父母房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子女是继承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去世,其房产作为其生前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等分割。确定继承方案后,继承人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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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解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自愿增加的。
可以增加女儿的名字,但是要协商一致,另外要依法办理相关的过户登记,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律师解答 合同补充协议就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