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误区

更新时间:2022-04-1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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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竞业限制协议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附条件协议,一般情况下与合同共同签订,但也有在离职时要求签订的情况存在。那么您知道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误区?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误区

  (一)不签竞业限制协议可以限制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的时候才要求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不愿意签的时候,单位往往以此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这样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在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时候,用人单位是无权强迫其签订的,毕竟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是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的;

  2、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未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有可能要为此承担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社保等费用的责任。

  因此,即使劳动者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应该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而不应以此为借口拖延办理离职手续。

  (二)只约定期限而不约定保密费或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就无义务支付保密费或者补偿金。

  有些用人单位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一并规定在一个协议中,只规定了相应的期限而没有规定保密费或者是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对劳动者形成威慑力,又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这样做的法律风险大。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时候,用人单位就有可能承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该理性选择那些真正需要进行竞业限制的劳动者,签订合法的竞业限制协议,按时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三)用人单位可以提前支付或者一次性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不少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职时就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或者是一次性支付补偿金,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有效,无论是从法律理论上还是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也不统一,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尽可能地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四)竞业限制补偿金和违约金可以随意约定。

  一般而言,确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应该结合劳动者居住地的生活水平、物价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水平、教育、医疗、住房成本、劳动者原收入等因素综合确定,总的标准应当是不能大幅度不合理降低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而违约金的确定,也应该根据劳动者所获得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多少,以及劳动者有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总而言之,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时候,应当作出尽可能公平合理的约定。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二、

在职期间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

签订竞业限制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竞业限制合同需要注意的有: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4、明确竞业限制年限。5、明确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标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误区的相关知识,因为竞业限制协议并不是大范围存在因此很多人对此还比较陌生。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竞业限制协议有了比较深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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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单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以协议约定的为准。
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合理
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不签么
尽管有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期间未经允许,劳动者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复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凭记忆而掌握这些信息,则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利用。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害。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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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其所在平台投诉。
你好,有没有协商调解具体什么案件情况的,这边能解决您的问题,具体详聊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调解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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