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更新时间:2022-04-16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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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雇佣童工是违法的,但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儿童是不懂得相关法律知识的,且,他们认为雇佣童工可以为企业节省开支,故仍然在雇佣童工。那么使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使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劳动法》明确规定,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
使用童工的其他规定
被劳动部门责令改正,把儿童送归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用童工会怎么样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劳动法》第十五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就禁止使用童工分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收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工商户、农民、城镇居民使用童工”。因此,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行政部门处以5000-10000元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使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的相关知识,这种行为违法,企业会被劳动局罚款,情节严重的,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如果使用童工从事危险工作导致伤残的,企业负责人还可能被判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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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造成伤害怎么处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使用童工的处理:
1.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使用童工会如何处罚
用人单位招收童工会受到以下处罚:
1.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将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若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并可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你好请问,非法使用童工如何处罚
非法用童工的相关处罚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比如使用两名童工3个月,罚款30000元。情况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若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将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的标准,实施从重处罚。此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应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有因此产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