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和收养宠物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2-04-0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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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领养和收养宠物的区别是什么?对此二者是一样的,只是不同说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

领养和收养宠物的区别

  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亲父母子女相同,双方均不得虐待和遗弃。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领养关系的成立而终结。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说来,送养人为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

领养和收养

二、

收养登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被收养人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抚养】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抚养优先权】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涉外收养】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保密义务】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提出收养申请以后,收养机构会给当事人提供收养申请表,当事人按照收养申请表上面提示的这些信息如实填写即可,而且收养机构也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这些证明材料跟收养表上填写的信息不符,也不能收养孩子。

三、

收养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领养和收养宠物的区别的相关知识,领养和收养是同个意识,只是日常生活中的不同说法。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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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和领养有什么区别
收养和领养的区别:通常所说的收养是法律上的收养,是指通过法律程序自愿抚养别人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孤儿。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中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还明确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收养和领养有什么区别?
收养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人依照法定程序同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该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 领养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领养人与被领养人之间无严格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可以理解为一种资助关系,但在特定条件下,领养行为可能和收养行为法定概念义务相等。
收养和领养的区别?
1. 收养与领养是没有区别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的法律行为。 2. 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 3. 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的权利义务关系。 4.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5.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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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网上说的不太靠谱。交通肇事逃逸被判终身禁驾,这是很严肃的处罚,一般不能通过复议恢复驾驶资格。因为这种
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资料费用。
您好,这种情况只有去税务局补缴应缴纳的税款,缴纳滞纳金。
您好,这种情况那只能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也没有办法,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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