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征用补偿规定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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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国家征用宅基地的是会给一定的补偿,那么宅基地征用补偿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

宅基地征用补偿规定

  (一)宅基地补偿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补偿价是由所在地区的县人民政府参照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以及城市未来规划来综合考虑的。比如,靠近城市周边,当遇到宅基地征收时补偿费用也就会高,如果是偏远农村地区自然就低了。另外,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拆迁面积按照100-150平米来控制,具体补偿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则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一平方米幅度内来确定具体补偿价格。

宅基地征用补偿

二、

农民进城宅基地怎么办

  (一)农民进城已经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有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二)农民进城未落户。

  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而言,不需要担心宅基地会被收回和自家房屋被拆除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房屋是属于农民朋友的固定资产,而宅基地也是农民应当享受到的固定权益,虽然农民朋友在城市务工,农村的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但是使用权与处置全一直属于农民朋友,如果农村集体组织需要拆除农民朋友的住房,那么必须要经过农民朋友同意,同时还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即使农民闲置的房屋已经成为了危房,也需要根据危房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会被拆除。

三、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方式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是村集体所有的,再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注意啊,这两种补偿咱村民并不是都能拿到的。

  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村集体,所以这部分的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的使用人。但是呢,房屋的产权是咱村民私有的,所以房屋补偿是归村民所有。

  另外,如果咱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村民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宅基地征用补偿规定的相关知识,国家对于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可能每年都会进行调整,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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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的最高法律
法律分析: 宅基地是一种常见的土地使用方式,主要用于农户的房屋修建。其使用权归属于农村家庭所有,而所有权则属于农村集体。当宅基地产生纠纷时,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进行管理和解决。如果土地管理部门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解决。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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