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证明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发若干份证书副本。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领取《法人证明书》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取得《法人证明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法人证明文件需要写明:
(一)该法人的个人信息、在公司的职务等信息;
(二)声明被证明人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公司全称以及加盖公章;
(四)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一)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材料。
(三)受理:
1、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四)审查: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对相关事项分别进行审查。
(五)出具公证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法人证明书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该证明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