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包括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2-12-15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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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我们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并不会自己向有关机构申请代办不动产的登记和公告,而是把这一系列的事情交给相应的终结机构或者是房产代办机构。那么不动产包括哪些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不动产包括哪些内容
(一)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
(二)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等。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因不动产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且具有耐久性、稀缺性、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故许多国家法律对其均有特殊规定。
(三)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二、
什么是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即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凡建立于其上的物权均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包括六种权利,分别是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权。我国的《民法典》除对永佃权、典权没有规定外,对其他不动产物权均有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依法律行为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方始牛效。非依法律行为发生变动者,未经登记,不得转让。
三、
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权利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知识,不动产登记要了解相关的性质,尤其是了解具体的程序,根据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递交所需的申请书和相关的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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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内容的规定有哪些?
不动产登记公告内容全面,操作包括公示、查询等。公示需明确各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查询应提供便捷途径,及时响应公众需求,共同维护不动产权利。
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哪些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概念差异: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影响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如金钱、器物等;而不动产则是指无法移动或移动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例如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
2. 特点差异:动产具有可移动性,可以脱离原有位置而独立存在;不动产则具有位置固定性,即其地理位置是固定的。
此外,关于不动产权的法律规定还指出,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且证书上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错误,否则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同时,不动产登记簿应使用电子介质进行存储,并定期进行异地备份,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在暂不具备使用电子介质的条件下,也可采用纸质介质进行存储,但必须明确其作为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 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 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