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一条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第二条规定,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具体情况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实际调查核实情况进行确定。
所得税申报表收入总额是不含增值税的,因为增值税在会计处理的时候是单列的,是不包含在公司的收入内的,一般进项税通过借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处理,销项税额则通过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而所缴纳的增值税则是两者之间的差额。
其实增值税只是对企业增值的部分征收税收,不牵涉到企业的损益,所以在缴纳所得税的时候要知道增值税是不包含在计算所得税的所得额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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