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7-15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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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民事诉讼中,当审判庭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的实体权利作出判决时,法院会制作判决书,并直接送达当事人。那么民事判决书的组成部分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民事判决书的组成部分是什么?
(一)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
1、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2、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3、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
4、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二、
民事判决书都必须当事人申请才能执行吗?
对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一)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三)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三、
民事判决书包括哪几种?
(一)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二)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判决书的组成部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民事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中首部包括当事人信息和案由案件来源、审理方式等;正文包括案件事实,证据和法院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等;最后尾部包括审理法院名称,审判人员、书记员和时间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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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算是离婚,不需要办离婚证,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br/>
法律依据:<br/>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br/>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br/>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br/>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br/>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br/>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br/>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br/>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br/>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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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br/>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可分为民事判决宣告后的法律效力和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法律效力。对于准许上诉的民事判决,在宣告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一)民事判决向当事人宣布后,至上诉期届满之前,作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不得改变或者撤销判决。 (二)在上诉期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内提起的上诉,人民法院必须立案受理。民事判决生效后,具有下列法律效力: 1、强制执行性。民事判决生效后,对于有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必须依照判决书履行,否则,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强制执行。 2、不可争议性。在民事判决生效期间,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在作一些同该判决有联系的决定时,必须以该判决为准。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 (三)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但是,不准离婚的判决和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除外。 (四)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承认判决,遵守判决,协助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