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数额较大,有没有什么其他规定?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离职补偿金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对个人取得的计税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的数月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
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员工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违法情形的,或者是被迫辞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离职补偿金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要分两部分考虑:一部分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一部分为超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
(一)不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免征个税
财税【2001】157号: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所以计算离职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时,离职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减除实际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后,除以在企业工作的年数(是长不超过12),作为月份工资,减除个人所得税免征额5000,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再乘以工作年数,作为全部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对离职补偿金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法律知识。对于经济补偿金在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超过三倍的,超过部分需要纳税的,该部分可能均摊到数月中,在减去社保,公积金等后,减去个税起征额5000元,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再乘以工作年数,作为全部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