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三)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五)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事实上,国家专门制定的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就是为了规范签合同的整个过程,同时,通过这些法律制度也能相对应的减少书面合同引发的各种民事纠纷。可是考虑到签合同的主体是分公司,所以,分公司在签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也是按照总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的。
(一)分公司的名字审核,分公司名字也需要审核的,办理名称审核时工商局会给一个名称审核表,填写完毕后拿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交与名称审核窗口。(二到三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不算)没有费用。
(二)分公司名字审核完毕以后拿着工商局给你的名称审核证明,然后准备工商注册所需资料,分别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总公司开具的,盖公章);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用途必须为商业用途,如果是住宅,需要到当地居委会开具不扰民证明或者是居委会同意住宅转商用证明,这个不好开)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开具房屋销售许可,及房屋买卖合同,还有租赁合同;
4、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改革会议纪要);
5、分公司设立申请书(这个表格在工商局领取,意思是总公司申请在当地办理分公司,要有总公司盖章);
6、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份以上。
以上资料可以代办,但必须有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交以上材料以后等待2-3个工作日出证,期间没有任何费用。
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如下:
(一)向原登记机关办理申请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二)根据变更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三)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四)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五)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注册流程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流程并不复杂,主要是得准备好相应材料。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找法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