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地点怎么选择

更新时间:2023-07-11 10: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时,要有适格的主体、法院具有管辖权、明确的被告和诉讼请求。那么起诉地点怎么选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起诉地点怎么选择

  一般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纠纷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地点

二、

离婚官司收费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

去哪里起诉

  想要起诉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起诉地点怎么选择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一般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纠纷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民事诉讼地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br/> 法律依据:<br/>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br/>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合同纠纷起诉地怎么规定
合同纠纷的起诉地点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能够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借条起诉地怎么选
欠款起诉地的确定标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欠款起诉地的确定标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律师解答动态
警了,警察调监控,报警报警。
马恩杰律师
马恩杰律师
23分钟前
关键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认为干脆面破裂,可以不离婚,主张不离婚,积极抗辩。对于外出打工,这个一
朱正洪律师
朱正洪律师
29分钟前
核实好是医疗过错导致的可以合法维权
徐婕律师
徐婕律师
30分钟前
您可以通过奇货平台尝试取消订单,若遇困难可寻求法律帮助。
林均律师
林均律师
31分钟前
当然可以!请具体描述你遇到的问题(比如涉及**账户异常、交易纠纷、法律维权、平台规则**等),我会结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2分钟前
社区未经业主同意占用物业用楼办公不合理。物业用楼通常是为小区物业服务配套的,业主对其享有共有权益。社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