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申请回避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09 12: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前的司法制度和审判所要达到的标准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从实体法上来维护正义,还有从程序法上来维护,回避制度就是保障审判公正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那么,民诉法申请回避的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有关的内容。
一、

民诉法申请回避的规定

  第一,回避主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第二,回避方式和程序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申请回避则是仅属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三,回避事由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了三种情况可作为回避事由: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但是《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利害关系”、“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等较为模糊的词语具体规定。学术界中,一般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涉及相关人员的利益;“其关系”是指在前两种情形之外的某种关系,诸如老上级、老部下、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等;有可能影响秉公办案的,但是必须以“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为前提条件,不能不加分析的一律回避。”除了这三种情形,《若干规定》还增加了若干种情形,如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审判人员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同时还规定了参与五种不法行为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也必须回避。虽然这些情形也可以概括为“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但是更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司法实践的统一无疑是有巨大帮助的。同时,这些补充性质的规定,也为完善民事诉讼回避事由提供了思路和启示。

  第四,回避的法律后果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该案的工作,除非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但被驳回申请的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该案的工作。关于“紧急措施”的范围,法律缺乏明确的界定,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主要是指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回避的另一个法律后果,是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已完成的有关工作是否有效。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有学者认为对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已完成的诉讼行为应当一律规定为无效,也有学者认为应当区别情况对待,若审判人员被决定回避,则由审判长或更换后的审判长对该回避人员所作的诉讼行为进行审查,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才被认定无效,但鉴定行为一律无效。”笔者认为两种思路各有利弊,本文将在其后阐述自己的观点。

  第五,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违反回避制度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在第153条、第179条涉及上诉案件、再审案件的法律条文中有如下内容“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由此可见,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案件由于程序的不合法,效力也是有瑕疵的。但是在上诉案件中,如果仅违反法定程序,而未影响案件实体判决、裁定的,并不在发回重审的范围之列。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理念。庆幸的是,这种做法在《若干规定》中被修正过来,《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不执行回避的情形作出了“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规定。

申请回避

二、

回避申请书范文

  回避申请书范本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被申请人______(同上)事实和理由:据悉,被申请人XXX与本案被告XXX是XX关系。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第1项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应当回避,现申请XXX回避。请人民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捺印)注:(一)本申请书供审判人员等回避时使用,用钢笔、毛笔或书写负印。(二)“申请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三)“申请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三、

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申请回避的法定事由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民诉法申请回避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案件的审判人员或者工作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案件审判结果的可以申请回避,案件审判人员也可以主动回避。如果您对民诉法回避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685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仇嫌关系能申请回避吗?
你好,请问是什么情况下遇到这个关系呢
什么是申请回避
申请回避的程序为:<br/> 1、当事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br/> 2、由人民法院在三日内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夫妻都是公务员,一个职位比较高,怎么申请回避?谁来申请回避?
以下这些人有权申请回避: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可以申请自行回避); 2、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回避是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
回避的提出
回避的提出
刑事回避
民诉 有权申请回避的人
辩护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
可以申请回避吗?
申请鉴定的费用一般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待案子终结后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
申请回避以后
你好,重新组织开庭审理人员。
关于申请回避的咨询
你可以向警务督察,公安局和检察院投诉
事故赔偿,伤者的费用由谁先支付?
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有聊天记录,是不是违法行为?
有没有对方的具体身份信息
学校搜索学生书包是否违法?
您好,依据学校的规定办理
别人偷了手机失主报警人被抓了应该怎么处理
行为人偷窃他人手机,若被公安机关抓获,一般是可以处以治安拘留的。若手机价值较高,还可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qggvg刚刚好起来的时候
你好,你有什么事需要解答,可以给我打电话
酒驾撞到护栏,应该怎么解决
酒驾撞坏护栏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承担护栏的维修费用。如果是第二次酒驾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下载低至¥9.9/篇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