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赔偿的,即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各地区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本文整理了最新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供大家参考,欢迎浏览!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14年2月13日公布的2013年相关统计信息,2013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宁波:41729)
(二)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宁波:24685)
(三)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宁波:20534)
(四)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760元。(宁波:13915)
(五)2013年浙江省宁波市全社会职工年平均工资:48927 (4077/月)
以上为最新统计数据,适用于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顺便分享一个案例:2012年标准计算的一个重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
1、当事人情况:
机动车司机:车先生,驾驶车辆: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当于一人开两车),交强险、商业险均已投保。事故主要责任。
非机动车车主:C先生,某村村民,1965年7月(其户口信息和出生时间是核心信息,是计算伤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中以城镇或农村表村以及死亡赔偿金年限的计算依据,) 次要责任
2、事故经过:2012年8月某日,车先生驾驶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骑电动车的C先生发生碰撞,C先生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3、亡者家属情况: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责任系数与支付年限依据
C妻:47岁
C长女:23岁
C次女:17周岁
C三女:11岁
C母亲:74岁
C兄弟姊妹数量:共计5人(包含C本人)
4、该案件赔偿清单(人民币:元)
1、)医疗费:13654.83
2、)死亡赔偿金:16518 * 20年=330360
3、)丧葬费:19075.5
4、)被扶养人生活费:56265(这个计算很复杂,一般人是看不懂的,可研究人伤案件处理司法解释第28条)分析如下:
事故后第一年赔偿:11253 (对三个被扶养人的支付总和不超过一个年度标准金额)
事故后第二至第六年:(0.5+0.2) * 11253 * 5年=39385.5 (对三女儿和母亲的5年支付金额)
事故后第七年:0.5 * 11253=5626.5 (对第三女的支付最后一年支付金额)
备注:11253元/年 是对农村户口被扶养人的支付标准
5、)误工费:3000
6、)交通费:3000
7、)住宿费:3000
8、)电动车修理费: 1116
9、)精神抚慰金:45000
以上合计:474 471.33元
赔偿金额支付总额:
(13654.83+1116+220000)+45000+(474 471.33 —13654.83—1116—220000—45000 )* 0.8=279770.83元
备注:
(13654.83+1116+220000) 之和是交强险赔偿金额和
45000是精神抚慰金,为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免赔项目,肇事司机承担
所有项目和减去上述两项差额乘以责任系数0.8 为 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赔偿金额
如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肇事司机承担。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的相关知识,在发生交通事故工伤的时候,一方面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索赔,另一方面既然认定为工伤,那么也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但这两个赔偿性质是不同的,至于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其实在我国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主流的观点是支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