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的程序
更新时间:2022-05-01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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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相关部门在对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程序的时候,难免是会遇到有一些社会舆论或者社会阻力的,这些情况对于行政处罚人员来说的话心里也是非常不舒服的。那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的程序?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的程序
(一)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二)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二、
在我国行政处罚当场处罚金额是怎样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二十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地处罚并收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收取。所以,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可当场收取,其他违法行为,二十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收取。
三、
行政处罚当场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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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关于行政处罚决定有那些注意事项么?
一般除了口头警告的这种行政处罚的方式以外,其他的行政处罚种类必须要有书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才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为了预防上当受骗,自己应该了解一下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事项是哪些?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以及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这些处罚的划分依据是它们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程度,以及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保护作用,同时也便于划分不同国家机关对各种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