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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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人们开始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了,会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那么什么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什么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一般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险。该保险通常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险合同中不但规定保险金额,还规定治疗期限。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担,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保险的附加险承保。中国**保险公司目前开办的意外伤害保险,或者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害死亡残废和意外伤害医疗,或者保险责任限于意外伤害死亡残废,但可附加投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二、

医疗保险的一些分类及概念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个人只要每月把钱交给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相关部门便可,或者个人向所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保障程度远远不够,因此需要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通过交纳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能够有效的搭建个人能医疗保障体系,防范风险。

  个人医疗保险

  个人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由于社保有起付限、不报销自费同时也有除外责任,因此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提供充足全面的保障。

三、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怎样的?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2011年07月05日,人社部下发通知,通知说明失业者参加医保个人无需缴费。

  1. 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实行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

  2. 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是借鉴项商业保险机制为职工建立的大额医疗费命现保险形式。实践经验表明,它是参保人员必须参加的补充保险形式。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

  3.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项目类似公务员医疗补助,但单位有更多的自主权。

  4. 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补充形式,是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国家鼓励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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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发生医疗事故的,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事故的等级。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法律后果: 1.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意外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具体如下: 1. 主体要件为合法的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 2.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 3. 直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 4. 患者受到了人身损害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除外的情况是什么意思?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是: 1、诊疗过程中存在不可抗力事件,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3、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不良后果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除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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