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外国判决程序
更新时间:2022-01-1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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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外国法院的判决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符合法律条件的可以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承认外国判决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
承认外国判决程序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以及中文译本。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为缺席判决、裁定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该外国法院已经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但判决、裁定已经对此予以明确说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提交文件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二、
承认外国判决的条件
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是指一国法院按一定的法律程序,承认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所作的终局判决,使其具有同内国法院判决一样的效力,并且按内国的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的行为。承认与执行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承认外国法院的判决是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前提;但承认不等于执行,要执行还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承认外国法院的判决,就是确定有关判决的效力,后果是:
(1)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判决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构成“一事不再理”的根据。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就是在当事人不愿自动执行时,根据法定程序强制执行;但有关身份及离婚判决,只要承认即可。
三、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址: 电话: 单位:
请求事项:承认Χ国ΧΧ法院Χ年Χ月Χ日的ΧΧ判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与理由:(写明案件的起因及最后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ΧΧΧΧ问题的规定》,现向你院提出上述请求,请依法裁定。
证据:
(一)Χ国ΧΧ法院Χ年Χ月Χ日ΧΧΧΧ判决书副本及中文译本各一份;
(二)Χ国ΧΧ法院寄给申请人的出庭传票及中文译本各一份;
此致
Χ省ΧΧ市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正本或者经证明无误的副本以及中文译本。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承认外国判决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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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了解一下外国离婚判决承认的申请程序。
1. 对于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2. 对于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3.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
我需要了解外国离婚判决承认的申请流程,请问该怎么办理呢?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让国内法院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
1. 申请人需向其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申请材料应包含判决书正本及经过验证无误的中文译本。
2. 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申请书应包含以下信息:
1.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 判决由哪个国家的法院作出,判决结果及判决时间;
3. 申请人是否受到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4. 申请理由及具体请求;
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受理的法院为:
1. 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2. 若申请人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3. 若申请人不在国内,则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在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有哪些程序
在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方式:申请人应向我国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且我国法院不处理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第二条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