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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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在农村里,许多人都认为房屋写谁的名字,户主就是谁的,其实户主与我们法律上说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可以不一致的。那么农村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吗

  不一定,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可以是户主,就像你贷款买房,房产证是你名字,钱是银行出的,房产权益是你的,不是银行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农村房屋所有权

二、

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取得

  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依法建造房屋;

  (二)依法没收房屋;

  (三)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四)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1、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二)房屋赠与;

  (三)房屋相互交换。

  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2、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三、

房屋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

  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一)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二)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所有权分为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部分所有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部分所有权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房屋所有权,后文将对之作专门介绍。

  (三)我国的房产登记,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吗的相关知识,农村房屋所有权人不一定是户主,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有房产纠纷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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