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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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对于我们人类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不仅给我们带来食物,也给我们带来经济收入,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土地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不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

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其特征在于: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者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多少年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是不一样的,一般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找法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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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