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违约金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2-01-0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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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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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租赁房屋违约金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主要体现两个方面:
(一)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范围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二、
房屋租赁出租方违约金怎样写
房屋租赁出租方违约金一般按照标的数额的20%设定,同时写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与合同所规定的事项有出入时,被视为违反约定,在协商之后仍未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等,最后签字盖章并署明协议日期。
三、
合同中同时存在违约金和定金如何处理
在定金与违约金并存的情况下,如何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这两者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需要细致的思考,当自身违约被他人追究责任时,也应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主张自己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一规定通常也称为定金罚则。
一般来说,定金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其功能在担保债权的实现,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但根据定金罚则,一旦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定金就转化成一种违约责任形式,由违约方依定金罚则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责任,又约定了定金条款,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二者在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都是针对违约行为而适用,适用其一,即可达到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作用。如果二者并有,其数额可能会远远超过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这就加重了对违约方的惩罚,可能使非违约方不当得利。所以,我国法律排斥二者的并用,而要求非违约方在违约金责任和定金罚则中选择一种要求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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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请问房屋租赁合同一般设置的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有规定吗?
没有规定,一般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土地承包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征收土地时,需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对于征收耕地,补偿费用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标准如下:
1.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具体公式为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4.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 若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补偿费用,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