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更新时间:2022-04-14 12: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司法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该问题,并带您了解“伤残等级评定赔偿标准”和“伤残司法鉴定标准”等相关拓展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

司法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司法伤残鉴定

二、

伤残等级评定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法律的规定: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

伤残司法鉴定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如下:

  (一)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2、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5、职业病内科部分。

  相关知识点:

  (1)、“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

  (2)、器官缺损是工伤的直接后果,是评残标准分级的重要依据,诸如肢体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骨缺损,即使无功能障碍,亦属致残。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损。

  (3)、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关,是评残标准分级不可缺少的依据。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至于每种残情怎样才算医疗终结,则需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

  (4)、医疗依赖是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不能忽视的问题。如外伤后癫痫不能脱离抗痫剂,外伤后糖尿病不能脱离胰岛素治疗等。

  (5)、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①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②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③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④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⑤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6)、心理障碍是指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这是评残标准发级不能遗漏的问题。如面部损伤疤痕毁容、外伤后失去性功能者等,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应考虑这些后果。

  (7)、伤残等级为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司法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的相关知识,以及“伤残等级评定赔偿标准”和“伤残司法鉴定标准”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司法鉴定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576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病情稳定后的六个月内。
请问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您好,在治疗终结后去做伤残鉴定就行。
伤残鉴定在什么时候做
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鉴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司法伤残鉴定是什么,
你好,这个是鉴定伤情的,
最高法院关于醉驾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醉驾的规定:醉驾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后才能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车辆的,则吊销驾驶证之后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依法追究刑事
老是被别人不提名骂该怎么办呢?
你好,可以报警或者诉讼
保险执业证,不做了如何处理,还给保险公司,还是怎么办
您好,您要撤销什么?您的具体诉求是什么
日照修建房子该怎样计算安置费
一般由开发商交纳安置房房产测量费。房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专业测绘机构提出服务请求,做一份完备的测绘报告,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服务费由提出请求
邯郸征地如何计算赔偿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