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社保算违反劳动合同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却不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30内办理社保,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购买社保通常是需要挂靠单位的,需要和单位有相应协议才能缴纳的社保,跟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协议后就算落实工作单位了,所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后就不算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还属于应届毕业生。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然不缴纳的处罚款。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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