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都是什么犯人
更新时间:2021-12-2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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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是会依法进行处理的,对于符合条件的也是会采取强制措施的,对于被依法判刑的也会依法收监关押,但关在什么地方很多人不太了解,那么,看守所都是什么犯?人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
看守所都是什么犯人
(一)劳改犯(服刑人员)一般是要送入监狱改造,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二)看守所关押的都是涉嫌犯罪等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已判刑的短刑犯人。

二、
看守所都是判刑了吗
进了看守所,不一定会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不足,没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认为有逮捕必要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会给家属书面通知,告知家属按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拘留。
(三)虽是刑事拘留,但是不是判刑,则要看相关证据,经过刑事拘留后又释放,判决无罪的或是未经判决撤销案件的是存在的,我们曾经办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即使是有罪,也可以争取从轻处罚。
(四)另外,如果是按治安拘留(一般拘留所与看守所在一个地方)则肯定不会存在进行刑事处罚。
三、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看守所都是什么犯人的内容,一般来说看守所关的有些是已经定罪的犯人,但有些是涉嫌犯罪等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所以也需要看情况,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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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一般拘留什么样子的犯人?
法律分析:看守所关押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但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人。被关进看守所,现阶段只能证明有犯罪的嫌疑,任何人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如果被关进看守所后,侦查机关的证据不足或是法院判决无罪,在押人员就可以释放。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羁押的都有哪些人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向看守所呈请提押出所的相关法律条款:
1、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人犯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2、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人犯,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人犯。
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人犯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第二十三条
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因侦查工作需要,提人犯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领导的批示,凭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提解。
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