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程序
更新时间:2021-11-2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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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城市的建设用地是可以流转的,那么对于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是否也可以流转,如果可以流转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流转,需要什么样的程序才能完成正常的流转,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程序,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程序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二)经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流转批准书;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批准书后,按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者,签订流转合同;
(四)流转双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流转批准书、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合法证明等文件于签订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
流转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一)经依法批准转用或取得的用地;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村建设规划;
(三)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或领取土地权属证书;
(四)界址清楚,没有权属纠纷。
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再次流转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首次流转合同的约定开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
(三)转让已设立抵押担保物权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和未告知受让人的;
(四)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可以流转的,流转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正常的流转,流转还需要经过法定的流转程序,完成之后可以流转,流转程序如上缩水,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程序,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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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多少年?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br/>
我租用的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可以建设了?
###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概述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这意味着,任何占用农村土地进行企业建设的行为,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将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此外,该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然而,有两类情况例外:一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后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二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后也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