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赠与后发表权属于谁
更新时间:2024-06-1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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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从《著作权法》出发,深入剖析作品赠与后发表权属于谁、著作权合同约定归属等问题。如果你对此话题感兴趣,请跟随我们一起揭开背后的法律奥秘。
一、
作品赠与后发表权属于谁
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其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
这意味着,在作品赠与后,发表权的归属取决于执笔人和讲话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著作权归属于创作人,即受赠人。
二、
著作权合同约定归属
1.如果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著作权的归属将依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2.如果合同中规定著作权归属于委托人,那么即使作品是由受托人创作的,著作权仍将属于委托人。
3.如果合同中规定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那么即使作品是由委托人提供的素材或信息,著作权仍将属于受托人。

三、
无合同情况下权利归属
在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情况下,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此时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这意味着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将归属于创作人,而委托人只能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来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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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作品的发表权?
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有:
(1)合作发表,作者与第三方出版机构等订立出版合同后,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
(2)投稿发表,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
(3)其他发表权的行使方式。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作品发表权保护期限
作品发表权保护期限分为两类:
1. 公民的作品,其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保护期限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其保护期限是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需注意,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此外,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作品的发表权有什么
作品发表权的内容是作者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本人或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其他人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并不需要公众知晓。
著作权保护期限: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及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对于“公之于众”的定义,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并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