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
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
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2、被告
被告为赔偿义务人。
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如车主为个人,同样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写明单位住所地。
3、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项目可查阅本站诉讼指导栏目中的计算表。
4、事实和理由:需要说明的事实。
5、诉状落款处应由赔偿权利人签名或盖章,如为受伤事故,则由受伤人签名;如为死亡事故,则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名;如单位为原告则由单位盖章。
1、原告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必须18周岁以上,如果16周岁以上,主要收入来源是自己的劳动也行。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这样整个诉讼流程才能正常进行,如果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将裁定为不予受理!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明确你的诉求,你想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以及你的理由是什么!都需要一一表述清楚!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7、原告向法院提交资料,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签字盖章,一份交给当事人,一份备案用!
保险公司定损不合理的,车主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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